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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·一”期间旅游投诉办法出台

2000-09-2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近日,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出台“十·一”期间旅游投诉工作制度。

据了解,从9月30日下午5时到10月8日上午8时,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将接受和处理旅游投诉,在这段时间以外的投诉由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。

全国假日办总值班室电话:010-65201207,投诉电话:010-65201206;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:010-65275315。全国假日办还同时公布了省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值班投诉电话。

旅游投诉制度规定,受理投诉内容涉及因无火车或飞机票造成大量旅游者滞留;因自然灾害、天气变化、塌方等原因造成交通阻断,旅游者被困;旅游者无房住宿等。针对曾经出现的导游擅自离团,造成旅游团队无人负责的情况,全国假日办要求,事发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派出专人,妥善解决旅游者游览、食宿、返程问题;同时,待查清情况后,责成有关旅行社赔偿损失。

据了解,全国假日办由包括国家计委、国家经贸委、铁道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旅游局等14个部委局组成,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“黄金周”期间旅游组织、接待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,开展紧急救援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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